關於我們

背景

發展歷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香港中醫藥的發展,早在《201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預留將軍澳的一幅土地用作興建香港首間中醫醫院。隨後,政府在《2017年施政報告》中宣布興建中醫醫院,並於2021年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開展工程。在籌辦過程中,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前食物及衞生局)積極聽取公眾、業界及其他持分者的意見。

 

在2024年10月,政府宣布將中醫醫院正式命名為「香港中醫醫院」(The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 of Hong Kong)。香港中醫醫院於2025年12月11日起分階段投入服務,是香港中醫藥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定位及使命

 

香港中醫醫院作為香港中醫藥旗艦機構和三間本地大學的中醫藥教學醫院,肩負五大發展任務,包括醫療服務、教學及培訓、科研、多方協作及創造健康價值,擔當「轉化者」的角色,與中醫藥業界多方正面互動,促進中醫藥在本港、粵港澳大灣區以至國際的發展。展望未來,香港中醫醫院將全力發揮香港聯通世界的窗口作用,助力香港成為中醫藥走向國際的橋頭堡。

 

監管及營運模式

 

香港中醫醫院是一所由醫衞局監管的醫院,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營運。政府於2021年透過招標程序挑選香港浸會大學(浸大)作為「承辦機構」,同年浸大註冊一所擔保有限公司(即「浸大中醫醫院有限公司」)作為「營運機構」,負責管理、營運及保養香港中醫醫院。

 

《香港中醫醫院條例》(第655章)(條例)已於2025年5月23日刊憲生效,條例旨在保障香港中醫醫院名稱的專用權1,並就其他一般適用於公營醫院或私營醫療機構的相關成文法則作出技術修訂,使有關條文在相同情況下同樣適用於香港中醫醫院,確保醫院得以暢順營運。

 

 

年份

重要里程

2014

  • 政府宣布預留將軍澳的一幅土地用作發展中醫醫院

2017

  • 政府宣布興建中醫醫院

2018

  • 政府成立中醫醫院發展計劃辦事處

2021

  •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開展工程
  • 政府透過招標程序挑選浸大作為中醫醫院的「承辦機構」
  • 浸大按服務契約的要求註冊「浸大中醫醫院有限公司」作為中醫醫院的「營運機構」

2024

  • 中醫醫院於10月9 日正式命名為「香港中醫醫院」

2025

  • 《香港中醫醫院條例》於5月23日刊憲生效
  • 香港中醫醫院將於12月11日起分階段投入服務

 

備註:

1.《香港中醫醫院條例》指明和保障位於新界將軍澳百勝角路1號的香港中醫醫院的中文名稱為「香港中醫醫院」,英文名稱為The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 of Hong Kong,名稱將由該院專用。任何人未經授權而使用有關名稱或與之產生聯繫,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0,000元)。